普洱: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15 07:49:54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期,由普洱市纪委牵头,组织全市10个县(区)、30多家市直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脱贫攻坚主体单位自己查找问题、整改问题。

以专项活动为依托,同步推进专项治理。结合正在开展的“转作风、大走访、大调研”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等活动,预先形成全面精准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领域项目清单、扶贫领域资金清单,着力查找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以及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以发现问题为宗旨,坚决找准摸清问题。经过自查自纠,共查找出涉及部分驻村工作队员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制定帮扶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脱贫增收效果不明显,扶贫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面积超标、入住率低、旧房拆除率低,卫生部门对村级卫生室人员管理、业务指导不够,距离适龄儿童“零辍学”目标有差距等方面问题249件。

以问题整改为目标,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坚持边查边整改,把自查自纠过程当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逐项建立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查找出的问题由专人负责、销号管理。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249条,立行立改157件。

以责任追究为抓手,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针对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通过责令立行立改、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进行整改处理。截至目前,共责令立行立改157件、谈话函询2件、初步核实20件、予以了结218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共提醒谈话2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问责处理6件6人。(罗军)